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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禁婚令解除大学生生育权问题接踵而来

  • 来源:教育,远程,公务员 | 更新日期:2009-01-06 | 人气:435326
  •     大学生可否休产假“公费生仔”

        本报今天消息 随着“禁婚令”在大学校园的放开,大学生生育权的问题接踵而来。大学生可否休婚假产假?大学生的生育费用能否报销?这些问题眼下在一些高校引起争论。

        据悉,教育部的新规定解除了对大学生结婚的限制,但对大学生生育问题只字未提。教育部学生司调研员解汉林认为,既然允许在校大学生结婚,自然不会禁止婚后生子。他表示,对怀孕的学生,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,可以作出应予休学的规定和处理。

        对学生是否可以享有婚假产假,一直存在很大的争议。上海师范大学一位副校长曾表示,对学生而言,不存在婚假一说,因为它是对在职人员的一种社会福利;学生完全可以利用寒暑假等长假自己妥善安排。同时,也有另外一种声音支持学生休假。有些学者认为,学校实行的是学分制教学管理,一般4年的学业可以最晚6年甚至8年修完,学生可以通过申请休学的方式休产假。解汉林说:“怀孕、哺乳期的女性有些专业可能无法从事,比如化学、体育、生物等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学校可以允许怀孕或生产的学生休产假。”

       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:大学生如果要生育,生育费可否报销?按照现行的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,公费医疗费用平摊到每个大学生只有30元。而现在生一个孩子的费用近3000元,这也就意味着,一个生育的女大学生可能将“吃”掉近100个人的公费医疗额度。现在这一问题在本科生中尚未体现出来,但在女研究生中已经露出端倪。因为目前有些企业更欢迎已生育的女研究生,于是部分已婚女研究生就选择在校生育,这个人数这两年呈现增长趋势,这对现有的大学生公费医疗体系造成了很大的压力。据了解,各高校对在校女生可否报销生育费的争论仍在继续中,目前尚无最后定论。(兰文)

    (日京/编制)